近日,上海市住建委公布《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(第四批)》, 目录显示,沥青柔性复合胎防水卷材、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、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、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4种防水卷材被禁止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。同时要求2018年5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相关项目,均应当严格执行。 ( 来源:上海市住建委官网) 上一篇:2018年石家庄市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下一篇:河南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近233万平方米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8075号-4 地址: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1号楼9楼 邮编:200032 电话:021-64083368 传真:021-54249331 Powered by CZcms